旅行社提供旅游项目与宣传不符 旅行社被告上法庭

 东方网1月23日消息:前年圣诞假期的新西兰跟团十日游,让家住虹口区的张先生一家心有余悸。因认为旅行社提供的旅游项目与宣传不符,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乐友旅行社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近期虹口区法院支持了原告张先生的部分诉请,一审判决被告乐友旅行社赔偿张先生2500元。

  张先生前年圣诞假期前看到乐友旅行社关于新西兰跟团十日亲子游的海报宣传,便欣然报名。但令张先生一家没想到的是,原本旅游合同约定应入住的是4星级酒店家庭房,实际变成了汽车旅馆。第二天行程为搭乘吉普车探访农场并游览湖泊,但旅行社在未经张先生一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为坐大巴探访农场,并驾驶山地车游览湖泊,没有达到旅行社标榜的温馨亲子之旅。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住宿费差价及半天行程损失的双倍价格共计1.5万元。

  法院认为,根据新西兰当地旅游主管部门的评定,张先生当日入住的酒店房型确为4星级标准星级。法院难以支持原告张先生要求被告旅行社按高级客房的价格双倍退赔住宿费用的请求。

  张先生一家在行程中确因更换游览车辆而导致旅游项目的减少。但根据已查明的事实,游览车辆更换的原因是因预定车辆发生故障所致,而被告的新西兰地接社导游后更换车型,属善后补救措施,无证据证明存在欺诈。鉴于原告确因车辆更换而未参加当日上午的旅游项目,旅行社应将该项目的费用退还给原告。旅行社同意参照国家旅游局关于遗漏景点按团费的5%赔偿,酌定退赔金额。最终法院判令旅行社赔偿张先生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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