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维护欣欣平台秩序,规范平台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欣欣网店经营者在欣欣平台从事旅游服务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的欣欣网店经营者,是指通过欣欣平台销售旅游线路、代办服务等产品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
第四条欣欣网店经营者在欣欣平台进行的产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第二章 旅游产品发布规定
第五条旅游产品发布范围
旅游产品是旅游业者通过开发、利用旅游资源提供给旅游者的旅游吸引物与服务的组合。即旅游目的地向游客提供一次旅游活动所需要的各种服务的总和。
旅游产品可以分为两大类型:
第六条旅游产品标题发布规则
发布格式:(出发城市)出发(目的地城市/景点)(几)日(大交通)
发布说明:括号里的内容可自由编辑,建议根据线路特色与产品内容自由创意,突出亮点与产品价值
第三章 旅游产品管理细则
违规情况 |
违规类型 |
产品处理 |
积分处罚 |
1.产品描述不实 |
1.产品类型选择错误 |
冻结产品 |
每条扣除10个欣欣积分 |
2.产品名称不规范 |
1.关键词堆砌 |
冻结产品 |
每条扣除10个欣欣积分 |
3.价格不实 |
1.被举报投诉 |
冻结产品 |
每条扣除10个欣欣积分 |
4.产品信息侵权 |
1.图片侵权/盗用 |
删除产品 |
每条扣除10个欣欣积分 |
5.举报投诉 |
1.被游客投诉或投诉 |
冻结产品 |
每条扣除10个欣欣积分 |
6.违反《旅游法》相关规定 |
1.行程中含有自费项目或是购物点 |
冻结产品 |
每条扣除10个欣欣积分 |
7.其他 |
1.产品内容为汇总价格表,无实际内容 4.刷人气、订单 |
冻结产品 |
每条扣除10个欣欣积分 |
第七条违反管理细则
第四章 产品违规处理办法
1.针对产品 | 产品违规后将被冻结,并相应扣除10个积分。产品违规后15天内不整改,系统将自动删除 |
解冻时间:整改审核通过后3天方可解冻 | |
删除:同一产品违规超过2次,系统将自动删除 | |
2.针对网店 | 超过10条产品违规未修改,网店冻结7天 |
网店累计冻结3次以上,将关闭网店 |
第五章 产品过期与隐藏处理
1.产品过期处理 | 产品过期当天自动下架,不展示 |
过期180天后未更新将自动删除 | |
2.产品隐藏处理 | 产品完整度低于60%将自动隐藏 |
产品隐藏线路不超过500条 |
第六章 旅游产品展示排名规则
第八条会员所发布的旅游产品信息各要素应真实合理,且应与旅游产品本身相符。
欣欣对符合下列任一情形的欣欣会员给予全店产品在欣欣网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
第九条欣欣旅行社会员发布的线路将有机会展示在您所在地出发城市对应的首页,城市站。
第十条当游客会员搜索线路时,欣欣旅行社会员发布的线路符合搜索条件的,有机会展示。
第十一条各频道页将展示符合条件的欣欣旅行社会员发布的线路,如:周边游,国内游,出境游。
第十二条排名是根据产品发布时间,最后更新时间、人气、有效订单数、是否支持在线支付等综合计算,并会继续将加入品质服务保障、好评度,无需确认铁定出游等因素纳入综合算法中,各项分值与比例会不断调整与优化。
第七章 产品审核
第十三条欣欣旅游网会不定期对旅行社发布的产品进行审核,旅行社发布的产品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发布价格虚假,服务不实的旅游产品,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处理办法参考产品管理细则。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四条本规则自2013年10月1日期施行。
第十五条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欣欣旅游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