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切身体验讲,游客外出旅游,确实需要一些无利可图却又必不可少的服务,例如一些公共服务、便民措施等,同时也不排除有能力的企业“赔钱赚吆喝”,运用新的营销模式,借助新的经济学理论,例如“长尾理论”等,进行薄利多销的市场推广。这些既符合市场规律,又是游客的呼声,也表现出一定的企业家情怀,或许还能为全域旅游的推广起到积极作用。因为有些事宁可不做也不能发不义之财,“挂羊头卖狗肉”,是违法的也是企业家不屑参与的。
外出旅游,不少导游会对游客说是花钱买罪受。按照一般的理解,没有利益可图的生意,大概是很少有人愿意做的。可是,又有几人愿意受罪呢?
贪便宜该不该上当
对那些报低价团,被强制购物的游客,不乏“贪便宜就该上当”的评价。旅游社导游以此为据,觉得理所当然;周围游客冷眼视之,认为“活该”;当事人游客也觉得“理亏”,那就破费买心安,免得遭遇冷嘲热讽。
一分价钱一分货,买低价就是贪便宜吗,贪便宜就该上当嘛,这种上当就该活该吗。显然一个巴掌拍不响,在宁可不买和上当受骗中间去选择,我想,大部分自主选择的人都不会选择上当受骗吧。而现实生活又存在那么多人去选择上当受骗的事实,其中信息的不对等,知情权的不普及、定价的不规范、税收的不规范、售后及服务意识的欠缺等等,都是诱因。
“不”能不能大声说出来
跟团的游客大多有这样的体验,车上导游说了算,车下导购说了算。偶尔少数几个不同意,就会被冠为不合群的标签。自由行的话,餐饮、购物甚至住宿被宰的事件多见诸报端。在合理、合法框架内,游客自主说“Yes”或“No”的环境需要营造。
另一方面,即使不同意又能怎样,如果可供选择的余地很小,游客面临的就会是不是想不想选而是没得选的境地,也就不得不说“Yes”。所以游客还是尽量不要盲目出行,对旅行合同条款做到心理有数,而非模模糊糊,走走形式。只有理直才能气壮,旅游服务供求双方都需要形成较强的权利义务观。
当然游客不文明的现象也很突出。也只有对不文明现象坚决说“不”,从道德、法律、民意等层面营造一个良性互动的促进环境,避免游客不文明与导游不合理的互相包庇、互相抵触,不文明现象或许才能得到根本扭转。
更多相关博文
伊犁旅游攻略(2017-05-27)
伊犁旅游攻略(2017-05-27)
伊犁特克斯解忧公主薰衣草园景点简介(2017-05-27)
伊犁特克斯喀赞其景点简介(2017-05-27)
伊犁景点介绍(2017-05-27)
伊犁旅游注意事项(2017-05-26)
伊犁游览攻略(2017-05-26)
发表评论
提示:请先登录再进行评论,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