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文化旅游公司原总经理冯庆 受贿64万一审获刑3年

  • 20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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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0月20日获悉,嘉峪关市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办公室原副主任、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冯庆因受贿64万余元,近日被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依法没收其犯罪所得64.02万元上缴国库。

  现年45岁的冯庆从2005年4月起担任嘉峪关文物景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捕前系嘉峪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6月被甘肃省纪委调查。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以来,建筑商刘某承建了嘉峪关长城城楼前期综合修建工程。为催要工程款,感谢冯庆在其他工程招标过程中的关照,2006年至2008年期间,刘某先后5次向冯庆贿赂现金12万元。

  2011年至2014年春节期间,建筑商郝某为承揽嘉峪关关城景区工程或答谢冯庆在景区田野文物保护、长城第一墩基础设施建设、长城墙体夯土保护及长城博物馆改扩建等工程招标中给予他的照顾,先后4次以拜年的名义到冯庆家中或办公室奉送现金8.5万元。

  2012年至2014年,酒泉工程勘查院院长李某为感谢冯庆在他承揽工程中给予的照顾,先后4次送给冯庆现金16.5万元。

  法院还查明,为隐匿受贿资金,冯庆还用母亲名字办卡接受贿赂。2010年3月,嘉峪关市文物景区准备发标实施长城第一墩地下谷改扩建工程,建筑商张某找冯庆请求提供帮助,承诺中标后重谢。张某中标承揽了该项工程后,于同年5月8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将10万元转入冯庆提供的以其母亲的名字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此外,2011年至案发,冯庆在嘉峪关关城景区的其他工程项目中还收受多人好处费。

本信息由长江三峡游轮提供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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