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游警察三季度调解旅游纠纷1984起 处罚284人

  • 2016-10-20
  • 阅读385
  • 评论0
旅游纠纷发生时游客如何维权?向旅游警察报警不失为方法之一。10月19日,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获悉,全省旅游警察三季度调解旅游纠纷1984起,284人受处罚。

  据介绍,目前全省已设立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迪庆5个州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腾冲、瑞丽2个市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核定编制150人,现到岗民警85人,辅警30人。

  全省旅游警察队伍成立以来,截至9月30日,共出动警力4825人次开展旅游景区治安管理工作,共对景区内的旅馆、歌舞娱乐、桑拿按摩等行业场所开展治安整治,共检查641次、场所7487家,发现治安隐患924处,下发整改通知书661份、处罚584家次。

  共接处群众报警5930起,调解旅游纠纷1984起,查处涉旅治安行政案件226件、处罚违法人员284人,查破235起刑事案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7人,有效维护了旅游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本信息由长江三峡游轮提供转载

发表评论

匿名匿名

提示:请先登录再进行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