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旅游业十大新闻出炉,“建立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赫然在列。2015年12月29日,国家旅游局在厦门启动了“为中国加分”文明旅游公益行动暨2016年万名文明游客征集,即为文明旅游建设的2015年画下句号,也为2016年开启新篇。
这项在各级部门、各个群体中“说起来易、做起来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的工作,在2015年从国家旅游局的工作格局中,迎来了从重视程度到建设深度的新境界。
旅游,是文明的检验场
人们在旅游中,从私人空间到公共空间、从熟人社会到异地生活、从熟悉的小圈层到陌生的大圈层频繁转换。随着固有“生活位”的频繁改变,在公共空间、陌生圈层,人们的一言一行都放在一个共同的“社会准线”上比较、审视、检阅。
在私人空间、熟人社会,很多行为、习性、素养是不文明、不健康的,因为习以为常、法不责众,也就不会进入公众的检讨范围。但是旅游是一个在公共领域的活动,这些行为低于“社会准线”,往往对他人和社会造成“负影响”,则被框入不文明行为。
比如,在生活中人们普遍有占小便宜、什么便宜买什么的心态,在报名出游时以最低价为目标,诱导了旅游业中的“零负团费”。少数人对私人空间与财物表现出极大的虔诚态度,但在旅行中,面对公共空间与公共财物,却表现出低于“社会准线”的行为。
可以说,旅游作为人人都喜欢、人人都参与的低门槛、高兴趣活动,使社会其它部位的“淤积”、“病痛”在旅游市场找到了“溃烂”的出口,旅游成为文明最前置的检验场。
为文明旅游“建章立制”
有人说,一个人思想意识、行为方式的变化,需要经历服从、认同、内化三个阶段。文明旅游的行为与意识还处在“服从”阶段,需要划出行为规范的红线,以刚性制度刹住不文明之风。
面对文明旅游建设重视不够、力量不足、针对性不强、制度手段滞后等问题,国家旅游局从建章立制方面,为文明旅游建设推出了一系列“硬举措”。
其一,在内设机构中新成立了“文明旅游建设指导处”,使文明旅游建设工作有了专门的依托,专门的人马。其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对文明旅游建设第一个系统性指导意见。同时,要求各地要积极推动地方将文明旅游相关要求入法入规,推进文明旅游工作制度化。
建立专门的队伍,出台专门的意见,不仅是文明旅游建设举措上的“干货”,更是一种强烈的导向,凸显了国家旅游局把文明旅游建设提升到了新高度。
“黑名单”:让不文明游客“长记性”
仅凭一时的振臂一呼和即兴的道德谴责,而没有让违规者付出代价的处罚,文明旅游的规则、秩序、谴责都将是式微的,可以视而不见的。
自律与他律,是文明旅游建设的“双轨”,缺一不可。国家旅游局从“他律”端发力,2015年开始施行《游客不文明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公布了四批游客“黑名单”,有16名游客被列入“黑名单”。
当然,任何“黑名单”都不是一“黑”就灵,能否真正让不文明游客“长记性”,关键要“长牙齿”。为此,国家旅游局与中国民用航空局签署了《关于加强文明旅游工作,促进行业融合发展的合作协议》。
各地也在积极行动,如北京市旅游委在原有的游客不良记录系统基础上,与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合作,开展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工作以及旅游安全管理工作。
中国旅游志愿者:奏响文明旅游“交响曲”
6月6日,国家旅游局李金早局长对在华侨城湿地的“红马甲”——深圳旅游义工点赞。7月18日,国家旅游局授予深圳市“全国文明旅游志愿服务示范市”。“旅游义工”工作在深圳正式开展先行先试。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晓峰指出,文明旅游志愿服务人人可为、事事可为、时时可为,推动文明旅游志愿服务也是时代所需、社会所盼、人民所愿。
为使旅游志愿服务由“点”扩散到“面”,从深圳的先试先行到全国的普及推广,国家旅游局在总结深圳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一支队伍,两个阶段,三大目标,四项原则,五项任务”的旅游志愿者工作总体部署,拉开在全国建立“中国旅游志愿者队伍”的帷幕。
9月10日,中国旅游志愿者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在全国范围内招募中国旅游志愿者,迅速招募了庞大的志愿者队伍。
9月30日,中国旅游志愿者队伍在北京天坛公园成立,把志愿服务从自发的、零星的、分散的个人活动“转轨”到有组织、有规模、有方向的社会行为。
旅游志愿者之所以能引起社会广泛共鸣,它扣住了崇高道德化大为小、积小成大的方法论,具有广泛的认同性、参与性、社会性。
三个群体:好导游、好游客、大学生
“抓两头、带中间”,是一头树先进典型,一头做后进转化工作,通过抓两头,把中间层群众带动起来。文明旅游建设也遵循了这一方法观,其中在树先进典型方面,抓住了三个重点群体:好导游、好游客、大学生。
在导游群体中树立1000名“中国好导游”,在游客群体中树立1000名“中国好游客”,采取全媒体互动方式在全国铺开,宣传一批文明服务、文明引导的导游先进典型,以及讲文明、守公德的好游客。在年轻人中把大学生作为文明旅游的“先锋”。首届大学生“文明旅游背包行”公益宣传活动,走进山东等22个省,125所高校16200名在校大学生直接参与。
当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中国好导游”、“中国好游客”的队伍中的时候,就将有更多的文明因子呈现。
统筹三个“多数”与“少数”的关系
旅游市场监管的对象是市场经营主体,文明旅游引导的对象是广大游客。这里有三个关系,监管部门相对于市场经营主体和游客都属于“少数”,市场经营主体与游客相比又属于“少数”,游客始终是多数群体。
如何统筹旅游者与经营主体、经营主体与监管部门,旅游者与监管部门三个“多数”与“少数”的关系,是文明旅游建设的大课题。
用少数监管多数,当然是难题,尤其是旅游市场急剧壮大,“少数”几乎没有变化,但市场主体与游客人次这两个“多数”却变得越来越多。
怎么用多数监督少数,用社会监督个体,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才是监管的最大利器。毛主席说,政治就是把自己的朋友弄的多多的,把敌人的朋友搞得少少的。文明旅游的建设,也是要把文明的游客弄的多多的,不文明的游客弄的少少的。
其中一个需要面对的问题是,划一条什么样的准线,来界定游客中“多数”与“少数”的关系?比如,一些不文明现象,法律上没有赋予处罚手段,大家也就跟风随性,在“法不责众”的社会心态下,监管就会步入“只有共识、没有共利”的困境。
探索破除“法不责众”的社会心态,把文明的“社会准线”提高,比如国家旅游局发布提示,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签订虚假合同也将受到处罚,用一些处罚、警示的手段,使人们都收敛习以为常的不文明利益行为、不成熟消费心态,使之成为大多数人的行为准则,这样或许是使文明旅游者成为多数,不文明旅游者成为少数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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