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坚持绿色崛起 建设生态城市

  • 201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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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坚持绿色发展,通过改革创新促进绿色发展,通过从严监管保障绿色发展,有力地提高了当地生态环境质量。

湖北省咸宁市环保局深入开展教育学习,全面提振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聚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奋力实现绿色崛起。

厘清观念坚持绿色发展。一是发展不等于污染,关键在于选择强化规划环评宏观管控作用,全面完成全市省级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编制咸宁市城区生态保护红线, 着手制定环保负面清单;建立环保提前介入机制,与招商局形成了招商引资环保会商制度。在发展的同时,选择优化经济,减轻污染风险。二是上限不等于极限,关 键在于管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现在环境承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这是基于现有发展方式做出的科学判断。但从咸宁的环境现状来看,上限不等于极 限,关键是要在污染物总量减排上做好文章,在结构调整上下足功夫,在污染治理上舍得投入,在环境违法上从重打击。在发展的同时,坚决不放松管理,决不走先 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改革创新促进绿色发展。一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原有25项环保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取消5项、下放5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40%。积极推行市环保实 用技术推广中心和环科院市场化改革,切实解决红顶中介等问题。对未列入《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且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将在下一步机制改革中实行 审批豁免和备案制。二是推进行政效能提升,减负惠民。将环保审批服务事项缩减至4个环节,办理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农业垦殖、房地产开 发等12类污染较轻项目取消专家评估程序。此举不仅为企业免除了专家评审费,还减少了审批环节和时限。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推行“三零”服务。对服务发 展不作为零容忍,紧盯不守规矩的人,严肃处理4名为民意识淡薄的工作人员。对发展主体服务零距离,通过走出去下基层等方式,在畈湖工业园和咸安经济开发区 开展现场办公;组建市经济开发区环保综合管理办公室,确保环保事项不出园。对社会公众环境信访诉求处理零延误,第一时间处理信访投诉件和处置环境应急事 件。

从严监管保障绿色发展。一是以科技强监管。全面提升自动化监测水平,共投资2000余万元,完成潜山森林公园等4个空气监测网点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建成鄂 南高中等5个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启动陆水流域四县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和全市104家重点企业在线视频监控建设工作。二是以法制促监管。2014年,向 全市检察系统移送“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线索17件20人,切实解决环保案件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三是以行动严监管。2014年,深入 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零点行动和环境风险排查行动,全年检查企业504家,下达监察通知书397份,现场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7起,停产整顿污染企业44家, 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2015年,咸宁市环保局将深入开展春蕾行动,全面推进10类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实施十大环保宣传活动,创新建立10项环保 工作机制,推动新《环保法》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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