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景区两单位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黄山景区两单位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中央文明委在北京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会议对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复查确认的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进行了表彰,黄山风景名胜区、黄山园林开发分公司经复查确认为“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是中央文明委授予创建单位的最高荣誉。2006年黄山被授予首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以来,不断开拓创新,奋力争先,围绕“打造国际精品旅游景区、建设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的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为根本任务,扎实开展景区文明创建工作,景区旅游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得到进一步提升,景区各方面工作也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国际有关组织的充分认可,实现了景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提升和新突破,黄山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品牌影响力日益扩大。

  黄山园林开发分公司作为景区保护管理、建设发展的重要部门,突出自身特点、创新管理理念、规范工作流程,大力推进垃圾下山,不断提升游步道保洁、厕所保洁以及垃圾处理管理水平,形成许多创建工作亮点。先后编制了《黄山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山岳型旅游景区清洁服务规范》等,为提升景区环境卫生管理和山岳型旅游景区规范清洁服务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和行业标准,成为建设系统的标兵与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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