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旅行社未按时退还游客300余万押金被曝光

  • 201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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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从省旅游局获悉,2014年,我省某旅行社在组织出境游业务中,对30余名游客的300余万元出境游押金不能如期返还,目前,游客已向警方报案,公安部门已立案调查。省旅游局对此特别发布防范出境旅游押金风险提示。

  近日,南京一家旅行社曝出了门店店长私自挪用出境游保证金事件,让保证金的问题再次受到关注。省旅游局介绍,去年,我省某旅行社由于对其分社和 服务网点管理不善,企业内部监管不严,致使旅行社分社和服务网点在组织出境游业务中,以总社名义承诺行程结束后返还游客的出境旅游押金不能如期返还,引发 游客聚集投诉,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据了解,该投诉共涉及30余名游客,涉及出境游押金300余万元,目前,游客已向警方报案,公安部门已立案调查。

据了解,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出境旅游,但作为担保而交给旅行社的出境游押金却经常面临逾期不退的问题。

  为此,湖北省旅游监察总队昨日特别发出出境游押金风险提示,旅行社要求交付出境游押金时,建议游客与旅行社协商,采用非现金形式提供出境旅游担 保。采用现金进行担保的,建议采用银行参与、三方共管等形式。通过银行转入旅行社总部财务,切勿将出境旅游押金转入个人账号或交付业务人员代交付。此外, 旅行社要求提供出境旅游担保时,建议游客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境旅游的担保形式、金额、用途、返还方式和时间等事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游客如 遇到旅行社挪用、侵占出境旅游押金,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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