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网络上传出一组“裸体婚纱”照片,拍摄地点在张家界某5A级景区。照片中情侣赤身裸体,新娘仅着头纱,两人在景区奇峰飞瀑、绝壁栈道、深山古寺、宝峰神女等景点前旁若无人地“秀恩爱”。
这一组照片一经网络传播后,就引起了无数网友热议。一些网友直斥景区“躶体婚纱”的营销方式太低俗,但也有一些网友认为这是艺术与爱情的表现,与低俗无关,如张家界市文联主席刘晓平就发文支持说:“我们完全有理由为宝峰湖‘裸体婚纱’照事件说一声‘好’!因为创意者的这一举措,已达到了宣传张家界的真正目的,同时,也给人们进行了一堂视觉艺术的启蒙式教育。”
虽然景区宣称此事不是景区策划,而是情侣自发的行为,但其引起的关注也确实让景区“火”了一把。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宣传的重视,景区也深知“景美也怕无人晓”,纷纷开始各种营销,这本是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好事,但与此同时一些景区却想“走捷径”,采取了一些较出位的营销手段,如“短裙半价”、“处女免费游”等,这些营销方式往往能在短时间内引起热议和讨论,夺得一时的眼球,但这样的眼球效应有伤大雅,有伤民俗,实在值得深思。
景区真正的竞争力与吸引力应该是优美的风景、整洁的环境、贴心的服务、丰富的人文……这些才是能使景区长远发展下去的关键。“裸体婚纱”这样的噱头即使带来一时的关注,但热闹过后,留在大部分人心中的更可能是反感,对景区名声造成的负面影响也不可估量。
而且,单论这一行为本身,景区属于公共场所,在公共场所拍摄裸体婚纱,不仅涉及到是否违法违规,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就有规定:“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时也有可能对其他游客造成困扰,将拍摄裸体婚纱这样的私密行为放在景区这样的公共场所中,是对其他游客的不尊重。虽然景区负责人表示拍摄时做了清场,但这是否也损害了花了钱买了门票进入景区的游客的权利?
景区追求宣传效果无可厚非,但为了景区长远健康发展,能帮助景区树立良好的口碑与形象,更要注重营销方式的选择。如湖南岳阳楼景区曾推出的“背《岳阳楼记》领免费门票”的营销活动,将文化内涵与景区结合,既推广了景区又普及了传统文化,就是景区营销的优秀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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