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77处森林公园有望设免费开放日

     在29日召开的会议上,审议了《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草案)》。其中提出:森林公园可在特定日期采取减免门票或设立免费开放日等方式,为老年人、儿童、学生、现役军官、残疾人等游览提供便利。有条件的森林公园可向社会免费开放。

  77处森林公园32处国家级 
  
   省林业厅厅长张社年在就草案进行说明时称,我省森林资源丰富,现有林地1.84亿亩,占国土面积的59.6%,森林面积1.28亿亩,森林覆盖率41.42%,特别是秦岭、巴山、桥山、黄龙山、关山等五大林区,为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截至目前,我省已建成森林公园77处,面积450多万亩,其中国家级32处,省级45处。

  据了解,现在知名的如太白山、楼观台、金丝大峡谷、翠华山等森林公园,都在收取门票等费用。

  公园内新建改建坟墓要罚款
  
   草案指出,森林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毁林开荒、开矿、采石、挖沙、取土、放牧;填堵自然水系;排放污水,倾倒工业、建筑固体废渣、废物及其他污染物;新建、改建坟墓;在树木、岩石、古迹、建筑物以及设施上刻画;伤害或擅自猎捕野生动物;擅自采折花木、采集药材和其他林副产品;擅自采集濒危、珍稀野生植物;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若有新建、改建坟墓;在树木、岩石、古迹、建筑物及设施上刻画等行为的,草案规定,由林业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公园搞演出要生态评估
  
   草案规定,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对园内各类商业经营活动加强管理。森林公园内依法开展科学研究、影视拍摄或者大型文艺演出等活动的,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承办单位的活动计划对森林公园景观与生态的影响进行评估,划定活动区域,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要求,并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旅游咨询热线:029-85439522、86699095

发表评论

匿名匿名

提示:请先登录再进行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