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行业再迎政策利好,改革措施进一步细化

  • 201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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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简述:
2014年8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旅游意见》”),此文件在树立科学旅游观、增强旅游发展动力、拓展旅游发展空间、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完善旅游发展政策五个方面提出二十条意见,是前期《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及《旅游法》等的延续及进一步细化。
《旅游意见》的适时发布符合当前国内经济转型需要,是保持未来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一个重要突破点,文件中对旅游行业的高度定位再次凸显,明确了行业发展的23项重点任务并相应明确了负责单位和时间表。市场供给方面,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背景下,《旅游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推动旅游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促进混合资本优势的协同发挥,同时,再次提出通过资本市场鼓励支持旅游企业的做大做强。市场需求方面,文件重提带薪休假及中小学春秋假,并明确具体实施主体及办法,未来可较大程度带动国内旅游业的发展,同时,近年来入境游负增长问题得到相应关注。
整体看,此次《旅游意见》使旅游业的政策红利进一步加码,未来区域合作开发、混合资本改革、免税店业务发展、演艺业务拓展、特色村镇景观开发等较多细分领域将受益,但由于传统自然景区未来提价空间缩小,单纯依靠景区门票收入的旅游企业长期成长性或受一定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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