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启动导游带团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

带团过程中严禁兜售物品

  日前,市旅游质监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员管理,严禁导游员在带团过程中向游客兜售物品的通知》,部署启动暗访和市场专项检查,查处导游员带团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旅游质监所在通知中称,导游人员向游客兜售的主要物品有蓝莓、大枣、精油、烧饼及其他土特产,此类行为违反了《导游员管理条例》第15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规定,严重影响了我市旅游形象和游客满意度的提升。为此,该所要求各区县、黄山风景区旅游质监所立即部署开展市场检查、暗访活动,积极受理社会各界举报,查处导游员带团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求各旅行社、导服公司严格按照《导游员管理条例》规定开展自查,及时足额支付导游服务费,规范导游员带团服务,杜绝导游员向旅游者兜售物品行为。

  据介绍,对于查实导游员在带团中兜售物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根据《导游员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进行处罚:对导游员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将由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并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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