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出台产权政策让徽州古民居“合法”流转

在皖南徽州的古村落买下一幢老宅,修葺一番,作为休闲度假的住处……安徽黄山市正在着手为那些有此想法的人提供帮助。黄山市近期制定了《古民居原地保护利用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只要能很好地保护古民居,无论个人还是集体在受让之后,可以办理古民居土地转让、房屋权属登记。这些文件最快本月内可付诸实施。
  来自北京的张崇军认保了黟县宏村镇茶行弄的一处清晚期的古民居,投入120多万元对古民居进行修缮,包括屋顶翻漏、承重梁更换、电路改造、地板修复、拆除院内临时性建筑恢复园林等,原来破败不堪、漏雨严重的老宅子,如今这里成了一处体验徽文化的好去处。
  同在黟县的南薰别墅,始建于清朝道光年间,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建筑面积接近800平方米。2012年,来自深圳的宫瑞华购得该处宅院,并将其修缮改造成休闲度假场所。购房款连同修缮费用,宫瑞华称已花掉资金近400万元人民币。
  张崇军和宫瑞华捷足先登,到徽州购买老宅子,但他们当初与古民居原居民间的交易采用的是传统契约方式,无法获得相关产权权属登记部门的登记许可。因为,按照我国先行法律规定,在没有改变其集体土地属性的情形下,位于集体土地上大量未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不能在非成员之间进行转让。即使是私有产权也不能进入市场自由交易。
  黄山市境内的徽州古民居是全国七大古民居建筑群之一。文物普查数据显示,黄山市至今拥有古民居6462处,其中列为各级文保单位的仅1100余处。修缮一幢古民居,少则花费10多万,多则近百万。当地文物部门的专家测算,要使6000多幢大多有百年以上历史的古民居达到“健康”状态,需要投入维护资金100多亿元。
  “必须跟时间赛跑。”黄山市文化委总工胡荣荪说,亟需转变以往古民居保护单一依赖投入的保护模式,打破古民居产权转让“瓶颈”,调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古民居保护利用。否则,再过3至5年,又将有一大批古民居永远消逝。黄山市文化委相关调查显示,近5年来,像宫瑞华一样与古民居原居民私下交易获得古民居使用权的有200多户。而且,目前仍有大量深谙这些古民居所以珍贵的城市人群,向往着在徽州古村认购古民居。不少有购房意愿的人表示:“房子的产权明晰了,才会更放心地投入,才可以长久性保护与利用。”
  “与其让古民居私下里悄悄地买卖,不如光明正大地流转。”胡荣荪认为,“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只要这些珍贵遗产能从容地活下来。
  依据即将实施的黄山市《古民居原地保护利用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支持具备徽州文化热情、保护开发实力的个人,认购黄山市境内文物价值不高、保护不力、原居民愿意转让的古民居,只要是权属来源合法、产权明晰的古民居,可原地办理产权转让。
  同时,黄山市将成立古民居收储经营的国有公司或引进大型企业、财团,在严守“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原则的基础上,对古民居集中分布的小型自然村,采取村落整体收购成片报批的方式解决产权问题。
  “要买一幢古民居并不是有钱就行。”黟县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办公室主任汪朝晖说,受让人还必须首先与所在地文物主管部门签订保护协议,其拟定的保护方案需经文物部门审查批准,施工过程要经受文物部门的全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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