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祜族风俗

  • 2012-03-16
  • 分类:旅游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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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祜族风俗

婚俗

  拉祜族青年男女结婚,婚礼可以在男女任何一方的家中举行。在澜沧等地,婚礼一般在男方家举行;在双江、耿马等地,一般在女方家举行。不论在哪一方举行,婚礼的过程大体都是相同的。

  举行婚礼当天,男女双方家里都要杀一头猪。男方首先将猪头送到女方家,将猪头砍成两半后,一半留在女方家,一半由男方又带回来。接着,女方也照此办理,将自己家杀的猪头送到男方家,切成两半后,留一半在男女家,另一半女方自己带回。之后,男女双方将各自的两半猪头合在一起,以表示骨肉之亲和新婚和睦之意。

  这天,新郎新娘要一同下山背水,一同上山砍柴,然后将新背的水、新砍的柴送给女方家,同时还要献水献饭,再到寨庙里磕头和供奉礼肉。接着,由村寨老人主持祭寨神仪式。祭祀完毕新郎新娘再到男女双方家里祭祖和敬拜父母亲戚。上述这些仪式完成后,新郎新娘便和宾客一起吃鸡肉稀饭,接着便进入婚礼的高潮——大规模的对歌活动。

  对歌唱的是传统的《结婚调》,开始由一歌师领头,众人齐唱。歌词叙述了人怎样产生,后又怎样声息繁衍和传宗接代,暗示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道理。接着,主人、宾客、媒人之间互相对唱、轮唱,其中突出了媒人的作用。之后,又以对唱的形式叙述了筹办婚事的整个过程,再往下是宾客以齐唱的形式对新婚夫妻表示深深的祝福。

  对歌的最后是新郎新娘的二重唱,歌声表达了他们的欢乐之情和对爱情的忠贞:

  有天就有地,/有山就有坝子;/山中的树竹配成双,/河里鸳鸯多亲密;/阿哥阿妹今晚配成对,/欢欢喜喜成夫妻。

  在耿马、双江一带,对歌时新郎自认是小公鸡,新娘自称是小母鸡,双方以公鸡找母鸡寻求配偶的方式对歌。整个对歌过程幽默活泼,妙趣横生,极富新意和特色。

  晚上要闹新房,届时宾客们,特别是年轻人会挤满新房,尽情地闹房。传统的闹新房过程是:新娘端来一盆热水,亲切而甜蜜地喊丈夫洗脚。丈夫把脚伸进盆里,妻子便帮他把脚洗干净。这时候,闹房的人们故意用火塘灰把新郎的脚弄脏,让新娘重洗,或在热水里撒火塘灰,让新娘重去打洗脚水,如此反复多次。新娘机警麻利地把新郎 的脚洗好,把从娘家带来的一双新鞋给新郎穿上。据说这样做是为了考验新娘的脾气是否温和,为人是否可亲,以及做事是否麻利、机灵等。此外,还可以让新郎新娘表演节目,向新婚夫妇所要喜烟、喜糖、喜酒等。

  婚日当晚,人们吹起芦笙,载歌载舞,庆贺这对拉祜儿女成婚,往往要娱乐到半夜才结束。

  婚礼结束后,新郎带着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如锄头、毯子等,并抱公鸡、母鸡各一只,在亲友的陪同下,随新娘到女方家上门。上门时间一般为三年,这期间新郎可以回家探视父母并帮助干活。上门期满后,丈夫可以携妻和子女回到自己的家里生活,也可以重新盖房另立门户。如上门期间已继承了女方家的财产,则要永远留在女方家。

  拉祜族男女对爱情非常忠贞,上山打猎,下河捞鱼,夫妻经常同出同归,婚后一般不分开,不远离。如有离婚,则先提出离婚的一方要备办丰盛的酒席请客,客人一律不送礼,这种习俗带有惩罚先提出离婚一方的性质。按拉祜族的说法,这叫“结婚不设宴,离婚要请客”。离婚时,采用一根线,男女各拉一头,找个证明人,拿根火柴把线从中烧断。从此以后,男女各走一方,永不相见。也可以由族长或寨老主持,双方各执一对蜡条,用剪刀将蜡条剪断,就算完成了民族习俗意义上的离婚。一般情况下,拉祜族的家庭比较稳固,离婚的极少。

  拉祜族严禁纳妾,也不许婚外发生性关系,违者将被赶出寨子——这在民族习惯法中,已经是很重的惩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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